宁陕县2018年初成立了宁陕县儿童早期发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正式启动宁陕县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将从2018年在全县范围内陆续推进实施此项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临时聘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宁陕县城城区常住人口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关心、关注婴幼儿的成长; 2.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学历相当的文化水平,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热爱儿童事业,有耐心,沟通能力强,有较强服务意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工作内容 1.参与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工作要求的传达及各基层活动中心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常规问题的处理,收集整理与工作内容和要求相关的工作过程资料。 2.负责管理中心及基层活动中心的工作协调,巡查、考评基层活动中心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3.协作管理中心领导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心的后勤服务及宣传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宁陕县儿童早期发展管理中心(县教体局)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安排。 (二)综合考核 考核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察应聘者的文化课水平和学习能力等;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和参与热情等。笔试和面试各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在宁陕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名额顺延。 五、人员录用 (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其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健康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签订录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录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录用合同后工资结构调整为: 月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差旅补助 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工资范围在0-800元/月;差旅补助按照宁陕当地标准实报实销。试用期满按国家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3.工资标准按岗位情况以正式劳务合同为准。 七、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 2.招聘工作及招聘结果由管理中心和行动研究中心全权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招聘工作。 八、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属宁陕县儿童早期发展管理中心和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筹)。 详情咨询: 李老师136-4915-7545(同微信) 孙老师135-7189-0989(同微信) 宁陕县儿童早期发展管理中心 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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