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化县编委批准、安化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相关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学教师1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中学教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2.应聘高中及初中教师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聘初中学科教师可不限师范类),并取得应聘学科相对应的本科(专升本不能应聘高中教师)及以上学历。 3.应聘高中教师须获得与学科相对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须获得与学科相对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应聘对象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安化县在编在岗教师。 2.安化县特岗服务期内教师。 3.2018年第一次直接招聘已签协议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规定人员;有涉码、涉赌、涉毒行为被立案查处的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招聘时间与地点 应聘相关学科的教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2018年3月28日在衡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面试(联系电话:0734-8486651);3月29日在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报名、面试(联系电话:0731-58291224);3月30日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面试(联系电话:0731-88228176)。以上相关高校报名时间均为当日8∶30—9:00,面试(上课)时间为9:00—12:00进行,由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并现场签约。如某一学科在上一学校招满,则不再在下一学校进行招聘。 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股咨询电话:0737-7231619。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在应聘前未颁发的,持所就读院校的推荐证明及身份证报名)。交近期免冠寸照2张,个人简历1份,并填写《安化县2018年公开直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院校证明即可)和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证明(证明是否婚育,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院校提供或在办理入编手续前提供)。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职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招聘办法: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主要进行上课;考核主要查看应聘对象学习期间的考试成绩,并了解其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 1.上课。主要对应聘对象教学能力进行考察,上课时间为10-15分钟,上课前,应聘对象可以备课1个小时,上课内容抽签确定。 2.考核。主要考查应聘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性成果及学术论文等情况。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填写《安化县2018年公开直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个报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以报名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为准,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可以降低比例直接进入上课程序。如上课确不能胜任教学工作(上课成绩70分以下),则不予录用。如个别紧缺专业无人报名,则根据现场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调节办法由现场招聘小组确定),如在定点学校招聘不满,则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相关高校招聘,不再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审查应聘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招聘资格。 3.上课。抽签确定上课内容,主要测评应聘对象教育教学能力,按百分制计分。 4.签约。同学科同岗位按照上课成绩高低选择岗位学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应聘对象与所毕业院校各1份,招聘单位1份),招聘单位向就读院校发出档案提取通知单,签约对象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送交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股。往届毕业生将个人档案送交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股(体检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后,再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5.体检。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凡体检不合格则解除聘约。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管理 1.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必须在2018年7月10日前提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终止聘用协议。 2.被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后,不得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违反《聘用协议》,由聘用方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被聘人员必须于2018年8月6日到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到,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按名次依次递补。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聘用对象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4.被聘用为我县正式教师后,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