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依照《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穗教发[2017]91号)(见附件1),现面向全国从广州市外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杰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应聘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3.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称号获得者; 4.国家级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级特级教师; 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如果确定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019年3月。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邮报名的形式。具体报名电邮、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报名电邮的名称请根据“报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格式填写,并将《广州市2018年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见附件3,本人报名登记表的名称请根据“报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格式填写)和本人所获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作为附件。 三、面谈 用人单位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与符合本单位需求的报名人联系,通过考察、面谈等方式确定是否引进。 四、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 对确定引进的人才,办理调配手续。 编制内引进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达到《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杰出人才条件的,最高可享受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和税后96万元的购租房补贴等相应的福利待遇。柔性引进的人才达到《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杰出人才条件的,一般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年薪的2倍,特别优秀的可另议。 五、其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无引进人数限制。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宋老师020—22083743。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