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花都区教育局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招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机关财务、后勤辅助岗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二)无治安刑事前科;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需入职体检),40岁以下;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人员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8年3月20日—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除外)。应聘者携带《公开招聘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贴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街区政府综合大楼花都区教育局6楼财务基建科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发到邮箱jc36898762@163.com;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20-36898762。 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 综合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学习工作经历和面试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四)体检 通过考试者在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办理入职手续 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合格者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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