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人事代理聘用),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能于2018年7月5日前毕业并获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须于2018年5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胜任所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和技能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 | | | | | | | | | 男性5人、女性5人,中共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曾担任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曾担任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 | | | | | 中共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曾担任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 | | | | |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凡符合条件应聘者,认真详实填写《安徽建筑大学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其他格式简历不予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不予受理。 (2)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安徽建筑大学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添加附件,勿压缩打包)至ahjzuzp@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标明“毕业学校+姓名+用人单位+岗位代码+教师招考论坛”。不按此标明,邮件不予受理。 (3)网上报名时间截止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及公布(4月4日)。 学校成立的资格审查专门小组负责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的姓名通过校园网公布。 3、资格验证、领取准考证(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通过初审应聘者本人带齐下列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验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党员、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证明; (5)近期同底2寸照片两张。 除(1)、(2)原件外,其余材料恕不退还。 学校资格审查专门小组,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对于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4、统一笔试(4月14日周六)。通过资格审查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面试(4月21日周六)。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岗位1”分男、女性别)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6、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分招聘岗位(“岗位1”分男、女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和体检,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校园网公示。 四、笔试考试范围 1、岗位1:高等教育学(10%)、行政管理学(10%)、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务(20%)、写作知识与能力(60%)。 2、岗位2-13:高等教育学(20%)、行政管理学(20%)、写作知识与能力(60%)。 五、其他 1、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均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2、聘用待遇及管理办法,按照《安徽建筑大学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及管理暂行办法》(见学校人事处网页)执行。 3、新聘用人员须在2018年7月5日前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的函)等材料来我校报到。 4、咨询电话:0551-63828028,闵老师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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