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负责我县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污染源等技术指导和协调我县日常污普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 (六)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七)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八)专业和人员数量要求:环境类2名 (九)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学生;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始兴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报送求职简历(含本人近期彩色照片)的形式进行,可以通过现场提交、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联系人:肖先生;传真:0751—3334203;邮箱:33894767@QQ.com;联系电话:0751—3334203;13827973153;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县环保局四楼秘书股。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或者纸质资料):求职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证书、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思想道德、业务实绩等记载简历真实性的佐证资料。 (三)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 1、资格审核(占40%):主要通过审核报名人员的求职简历及其提供的佐证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资格审核确定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占60%):由县污普办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3月29日;面试地点:县环保局五楼会议室。 3、总成绩=资格审核×40%+面试×60%。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有本地户籍或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以优先考虑录用,其次则依次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酬按同级公务员70%的标准,地方实际执行(含保险)。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污普办负责解释。 始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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