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培育、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经永清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区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面试、审查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在县城内有固定居所(有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物业费缴费收据)。 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考虑:男性;中共党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专业证书的;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的(需要提供相应证书)。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二)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1日9:00至2018年3月25日17:00(具体时间是: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需带材料:应聘人员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物业费缴费收据;应聘人员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件均需要携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3)填写《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报考社区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地点: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后院会议室(永清县府东街221号)。 (二)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五)审查。 审查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体检。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审查、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情况在城区街道办事处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及待遇 1、聘用 经审查、体检合格人员,到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待遇 与永清县城区街道在职社区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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