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温州市委讲师团、温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温州公共管理学院、温州市社会科学院、温州中华文化学院),是温州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近年来,我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服务温州"的办学理念,主渠道、大熔炉和思想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为温州打造坚实"铁三角"、争当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做出应有的贡献。 因学科建设的需要,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5、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4月22日。 3、资格初审。人事处将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入围资格。 4、入围审查。人事处将初审后的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审查,学术委员会对应聘者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评分,该项分值达到60分以上者方可入围试讲,人事处将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入围试讲人员。 5、资格复审。入围试讲人员须于试讲前一日或当日试讲前,持相关材料、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 (3)2013年1月至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二)岗位能力考核。 本次岗位能力考核采取试讲和科研成果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应聘人员总成绩作为确定拟录人员的最终依据。 1、试讲。学校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试讲,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养、教学仪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每名应聘人员测试时间为4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3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试讲评委由相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进行评分,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科研成果评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评判,科研成果评分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该项得分以入围审查时学术委员会的评分为依据) 3、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科研成果评分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按科研成果分排序;如三者都相同的,由专家遴选委员会投票确定最终拟录用人员。 (三)考察。由学校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公示。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等环节,对拟录用人员在中共温州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拟录用人员相关情况报校委会研究,校委会讨论决定最终录用人员后,由人事处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老师 0577-55580017 孙老师 0577-55580018 联系地址:温州市瑶溪街道龙永路66号(邮编325013)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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