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优秀毕业生50名。 (三)高中教师2名,其中,英语1名,政治1名. 三、招聘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即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8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双一流”院校(含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毕业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工作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三)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四)具备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在我区学校任教三年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简章,有意向者可填写《2018年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华东师范大学: 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2)西南大学: 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3)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4)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18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5)郑州市第七十九中学 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地点:清华园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可乘坐9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毛庄)下车向北100米路西。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报名时间、地点不同,任选报名点报名初试。) 3、所需提供材料(按顺序排列提交): (1)报名表1份(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二寸彩色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普通话证; (5)《毕业生推荐表(函)》; (6)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在校成绩的不需再提供);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者,需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且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并提交审验)。 (9)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报名表与复印件按照规定顺序装订在一起,现场审核原件,留报名表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初试 1、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要求进行初试,未按照要求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初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复试环节。 3、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环节的依据。 (四)复试 1、复试人员确定:所有招聘点的初试成绩汇总后,根据初试成绩,由惠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复试人员。 2、复试在我区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4、复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英语专业人员试讲要全部用英语; 5、试讲答辩时间为12分钟; 6、复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复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复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根据复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时带报名时同底版照片一张,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4、依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复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济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2、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待拟聘用人员到岗报到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按照郑州市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惠济区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届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7月底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未按惠济区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八)招聘咨询电话:0371-6363970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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