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23名专职辅导员(详见附件1)。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9日以后出生); 3.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及以上学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4.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2018年4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发送学生处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姓名+辅导员+研究生毕业学校+教师招考论坛”的格式书写,如“王一+辅导员+山东工商学院”。 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 (1)《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学历、学位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校党委组织部出示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并加盖组织部公章。 (6)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7)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 (8)如是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 (9)如是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 4月14日08:00-18:00,在学校东校区艺术中心一楼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可提供复印件),缺一不可。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时间:4月15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山东工商学院东校区; (3)笔试委托第三方负责出题,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2天内在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学生处网站公布,并在艺术中心楼前公告栏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2.面试 根据岗位限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因事确定无法参加者,将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供参考,不计入成绩。 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并现场公布。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 三、考察体检 通过考试拟录用人员须经考察,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人员管理 1.新聘辅导员以人事代理形式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享受学校同等人员福利待遇。 2.新聘辅导员在试用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随时终止合同: (1)经用人单位考核,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隐瞒、伪造档案材料的; (4)隐瞒既往病史或身体状况不适应学生工作的。 3.新聘辅导员严格按我校辅导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它相关管理及待遇等问题请查看《山东工商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3) 4.新聘辅导员三年合同期满,经过规定程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伟 联系电话:0535-6709635 六、其他说明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违反考场规定或考试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有关招聘信息、考试成绩、入围名单、考察体检等相关信息,均在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学生处网站进行公示,请及时查看。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山东工商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工商学院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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