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志愿到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其中属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体检考核公告发布期间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获得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入职后的第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数 1.农村初中25人:语文12、数学6、英语6、体育1 2.农村小学29人:语文14、数学12、英语2、体育1 原标题:曾都区2018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条件及岗位数量公告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曾都区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