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恩施市2018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136人,其中小学教师106人,初中教师3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数比例不足1:3时,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但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9.恩施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小学语文37人(其中教学点3人)、小学数学42人(教学点5人)、小学英语11人(其中教学点2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教学点)、小学体育6人、小学音乐3人、小学美术5人(其中教学点1人)、小学科学1人; 初中语文8人、初中数学10人、初中英语7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化学2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体育1人。 三、其他事项按湖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原标题:恩施市2018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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