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将建始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即非新机制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全县共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即非新机制教师)52名。 详细岗位计划见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2018年7月31日以后仍没有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县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园)在编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2、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后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若已申请并通过了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生成了证书编号的,可视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3、除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必须符合专业大类(即:信息技术为“计算机类”,体育为“体育学类”,音乐为“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为“美术学类”)外,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时间安排缴费及确认、打印准考证、报名注意事项等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笔试 笔试时间、科目、地点安排、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成绩查询等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面试及组织 1、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并予以公示。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届时根据建始教育(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学段同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面试对象。 2、面试组织实施 考生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生在统一的面试时间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同学段同学科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再进行一次面试,取面试成绩高者。同学段同学科进入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学段该学科岗位数,则考生总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对进入考核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审批聘用 1、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具体岗位确定后,将相关资料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经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后,于新学期开学前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明确聘期任务。 七、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各项政策待遇。 原标题:建始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即非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 建始县教育局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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