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城区发布公告,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党政储备人才11名,教育教学人才16名,卫生计生人才22名。 引进计划 党政储备人才11名,教育教学人才16名,卫生计生人才22名。 范围及资格条件 党政储备人才、卫生计生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教育教学人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本科年龄在26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5月9日18时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5月10日 在资格审查期内要时刻关注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通过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资格复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并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引工作只进行面试,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据实给予参加面试人员最高1000元往返路费交通补贴。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通过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无异议的,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引进人选。在人选学校、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按照所报考的岗位安排工作。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 党政储备人才:博士可任命为正科级职务,硕士可任命为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的,可调任至区级机关任领导职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 教育教学人才:博士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硕士工作满3年可直接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本科可申请直接认定初级职称。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医疗卫生人才:取得中级职称的,医院直接聘用。 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 (二)生活保障 引进党政储备人才、教育教学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引进卫生计生人才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工资、保险等由医院负担,区财政予以补助。提供人才公寓,并给予博士5年内3000元/月人才特殊津贴和购房补贴,硕士、本科暂不予以补贴。给予“人才金卡”,在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咨询电话:德城区人才办:0534—2675152 德城区教育局:0534—2100810 德城区卫计局:0534—2181693 特别说明:本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