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灌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2018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1日后出生)、45周岁(1972年4月1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灌云县事业编制管理,有关待遇按照《灌云县加快人才发展暂行办法》执行(附件3)。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灌云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其他相关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yrsjsy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日内回复确认。联系人:赵庆波、赵志娅,联系电话:0518-88659212、0518-88169187。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分析能力、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中共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8169009。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