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成立于1979年,后根据深圳改革开放的需要,加挂深圳行政学院、深圳社会主义学院、深圳经济管理学院、深圳中华文化学院四块牌子。2006年,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将六区党校改为所辖分校。2015年,在光明、坪山、龙华、大鹏四个新区成立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教学点,2017年,成立市委党校龙华分校、深圳海关教学点、市公安局教学点、市国资委教学点。 人才是实现"争当质量立校排头兵"的重要支撑,是建设一流学府的基础资源。深圳市委党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把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升结合起来,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致力于构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教职工队伍。截至2017年10月,全校共有教职工130人,含专业技术人员58人。共有副高级以上职称55人,博士40名,博士后5名。此外,还有7名"十百千工程"人才,2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2名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深圳市委党校坚持把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升结合起来,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二、专业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博士(2015年6月后毕业)或2018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三)专业要求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政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四)独立科研能力较强,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在核心期刊表过2篇以上体现本人研究水平的论文。 (五)需全职在岗工作,男女不限。 三、在站待遇 (一)学校为进站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科研设备。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站工作期间,参照学校同资历职员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三)凡通过中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再享受深圳市政府提供的12万元/人/年的博士后生活补助; (四)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五)福田区政府每年给予每位在站博士后3万元生活补助;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后留福田工作,将在在市级科研资助基础上给予50%配套资助。 (六)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七)根据深圳市有关博士后户口政策,博士后本人可以在深圳落户。 (八)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参照国家、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 (九)其他方面待遇执行《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实施细则(试行)》。 四、报名要求和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简历。 (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三)相关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扫描件)。 (四)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2篇(本)(扫描件)。 (五)个人拟开展课题的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 联系人:党凯、朱晓曼 电话:0755—82768857,82768856 邮编:518040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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