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林业厅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2名; (二)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拟公开招聘5名; 以上2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林业厅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各岗位招聘条件和社招人员的年龄条件详见附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4月10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林业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8年云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09:00。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5月21日09:00时至5月26日09:0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28日在云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www.ynly.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笔试服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云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www.ynly.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2015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省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四)各项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自动弃权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笔试、面试、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2.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并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省林业厅人事处0871—65011402 省林业科学院:0871—65211541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0871—65010573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0871—63318482 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0871-65011484 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0871—66075009 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0871—63830962 (二)监督电话: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0871—650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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