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18年蕉岭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8年4月19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相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5年3月29日至2018年3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报名地点:蕉岭县教育局后栋二楼会议室(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号)。 3、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20日、23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蕉岭县教育局后栋二楼会议室领取。 (二)报名要求 1、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含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考试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为教育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蕉岭党建网(http://dj.jiaol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教育局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蕉岭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7873861; 4、本公告由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附件1中招聘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蕉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 蕉岭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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