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17]137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实际,2018年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科专任教师39名。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31人:特殊教育1人、数学13人、语文17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须在2018年3月18日(含3月18日,下同)前取得(其中:①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等有效证件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放宽至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8年明溪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附后) 三、招聘时间 第一期:2018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其它招聘时间将视第一期招聘情况另定。 四、招聘地点 第一期: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篮球竞赛馆(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届毕业生春季综合供需洽谈会)。其它招聘地点另定。 五、招聘方式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2018年6-8月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者,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2018年明溪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不含对本市级以上上级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选调或通过本市级及以上上级机关单位遴选考录、公开考录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工作调动),否则,其人事档案五年内不予转递。若乙方单方面违约解聘的,其人事档案也必须达到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转递。 附件:1.2018年明溪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8年明溪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表 监督电话: 0598-8759901(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8-2813676(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8-2883861(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明溪县教育局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编办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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