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学院2018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等文件的通知》(校党发[20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各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并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精力充沛,性格开朗,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相关体检与测试标准。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以人事代理方式予以聘用,首聘期限(服务期限)为四年。基本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二)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支付,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三)人事关系、档案由黄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填写完整的《黄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表》(人事处网页下载)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hsursc@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大小控制在5M以下,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专业+2018年黄山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教师招考论坛”,发送邮件时请在上述各附件的名称前加本人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未按规定要求应聘者不予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2018年4月14日前,人事处根据投递简历情况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后,通过E-mail(应聘者在“黄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表”中所填邮箱)通知被选人员参加考核。 (三)应聘人员电子邮件确认来校参加考核 4月16日前,通过资格审查接到考核通知的应聘人员回复电子邮件至招聘邮箱hsursc@126.com确认来校参加考核,邮件主题及内容为“姓名+毕业学校+确认参加2018年黄山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格式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来校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程序 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考核时间安排 1、4月19日(星期四)上午8:10——8:30报到:应聘人员到黄山学院南区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逸夫图书馆南侧一楼)报到。 2、4月19日上午9:30——11:30笔试:笔试地点为黄山学院南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水平、学生管理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4月19日晚上21:00前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详见黄山学院人事处网页或直接到人事处查询。 4、4月20日在黄山学院南区逸夫图书馆第一会议室面试(面试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应聘人员自我介绍3分钟左右,然后回答必答题和评委提问。面试后集中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拟聘依据,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5、提交学校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学校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专业特长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6、体检及考察。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学校根据缺额,参照考生考核最终成绩、综合素质及体检测试情况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7、公示。人事处将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或者纪委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签约聘用。学校与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合同,具体视情况而定),拟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合同),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面试报到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未接到考核通知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参加考核。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于考核期间携带通讯工具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黄山学院2018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等文件的通知》(校党发[2018]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本公告由黄山学院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黄山学院人事处、学生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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