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全力以赴地推进学位建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江永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编内招聘、按需设岗、按岗竞聘、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优秀教师,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78名:普通高中教师10名,职高专业教师10名,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33名。 2.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江永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附件1)。 3.高中(职高)教师根据招聘计划,报名、考试由用人学校具体组织,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江永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已被江永县中小学校聘用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江永县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 报名地点:江永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江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岗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职高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职高计算机、电子、电工、汽修专业教师:职高对应学科的内容。 ƒ小学教师:小学对应学科的内容。 ④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前3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的情况不予递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职高计算机、电子、电工和汽修专业教师面试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科目的实践操作。 ‚职高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和其他教师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除试教外,还要进行特长展示。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试教占60分,特长展示占40分(特长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试教内容为:职高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和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为本县高中一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初中教师为本县初中一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小学教师为本县小学三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及资格复核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据实向参检人员收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资格复核 体检对象提交学历档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对体检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核,主要复核是否达到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 因体检及资格复核不合格或体检及资格复核环节中自动放弃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依次递补体检及资格复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及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江永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服务期5年以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六、招聘人员编制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江永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所有报名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公开中共江永县纪委、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江永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江永县纪委:0746-5722857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723471 江永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2372013 九、咨询电话 江永县教育局:0746-5723053,人事股:0746-2372019, 联系人:刘老师(13469365949)、李老师(13874626593) 十、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永县教育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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