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我校部分岗位实行校内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 初等教育学院(1个岗位)、人事处(1个岗位) 二、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 校内在编在岗人员;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申请人须来校工作两年以上。 (二)岗位职责与具体任职条件 请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校内招聘岗位 以公告的方式在校园网公布。 (二)公开报名 凡符合校内招聘基本要求、岗位任职条件与资格的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公开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可通过校园网下载、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并务必于2018年4月20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发给用人单位联系人,同时抄送至人事处郭玲老师。 (三)遴选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情况组织遴选、审核、评议,经应聘者原单位同意,于2018年4月27日(周五)下班前将应聘结果及签字盖章的《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见附件3)报人事处。 (四)调动 人事处审核后办理相关校内调动手续。 联 系 人:郭玲 68902824 办公地址:校本部主楼616办公室 原标题:首都师范大学校内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首都师范大学校内招聘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doc 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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