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即:30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岗位代码为:jy27至jy35的岗位,学历放宽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并且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八)除岗位代码为:jy23,jy27至jy35的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招聘岗位,须取得与应聘学校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本市在编在岗教师;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只能应聘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的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4月12日-5月2日登录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61.155.76.51/teacher)自行报名(节假日正常报名),并于2018年5月2日-5月3日到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一楼报名大厅(苍梧路23号)提供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招聘学校相关信息》(附件2)。 (四)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报名经招聘单位审核并报连云港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参加考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对部分紧缺专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按1:2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8年5月4日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部分岗位需加试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考试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情况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科目》(附件3)。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为百分制,统一阅卷,并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技能测试)面试。 3.2018年5月4日下午14:30—17:30,应聘人员凭报名回执单和身份证到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一楼报名大厅(苍梧路23号)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笔试结束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技能测试方案》)。 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测试结束后5日内告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 1.无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为演课答辩(模拟上课15分钟),演课答辩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按照学段和学科对招聘岗位进行分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则在应聘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八、监督 连云港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79。 九、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2218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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