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请示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语文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且大学期间专业课考试无补考科目(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一本院校毕业);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25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2018年毕业生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集中报名时间为8:00-12: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但应聘者须从即日起先将应聘资料(含报名表)投递至指定邮箱(mheyanbo@163.com),进行网上登记,再在规定时间段到石门一中现场提交相应材料。 (三)现场报名地点:石门一中教务科(教学楼B栋三楼) (四)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含学习成绩表的就业推荐材料、实习鉴定表); 3.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原件及复印件; 5.《石门一中2018年公开招聘语文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6.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查 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就业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递交应聘材料(自我介绍) 应聘者递交个人应聘材料,同时还需进行2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其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相关经历及特长等。 (二)初选 根据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和自我介绍情况,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初选对象进入试讲环节,报名人数若低于1:3比例则直接进入试讲环节。初选按照以下优先原则依次择优确定: 1.学历高者优先:①研究生、②本科(一本); 2.同一就读学校毕业成绩高者优先(以专业科目总分为准); 3.相应获奖证书高(优、多)者优先; 4.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试讲 现场确定试讲内容,应聘者随即备课30分钟,然后抽签确定试讲的顺序,当场试讲5-10分钟。 (四)签约 按以上程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后,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以上程序均在4月21日当天完成。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组织与监督 由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现场招聘的具体工作。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13786674251 监督电话:0736-5327966(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石门县第一中学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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