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择优、竞争。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2名,其中10人专门面向退伍军人招聘,其余2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8年南陵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五)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4月20日(每天报名时间为8:30-11:30,14:30-17: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楼5038室。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包含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点设在南陵县。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统一面试组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以上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司法局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南陵网上按规定公示5天。 八、管理及待遇 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如1年内社区矫正协管员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指导意见》执行。 九、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6823342、6829016 监督举报电话:0553-691030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