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是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公益性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科研技术研究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一般聘用工作人员、3名检验检测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2、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 4、编外一般聘用人员年满35周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检验检测辅助人员年满45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 3、性格开朗,善于沟通。 4、有文体特长。 5、乌海市本地户籍。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网站)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栏下载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命名文件及邮件主题,将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本所招聘邮箱(邮箱地址whtjhr@163.com)。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 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1:2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符合条件者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不符合条件者不发通知。 根据报名职位要求,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笔试。编外一般聘用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和相关岗位的基础知识;检验检测辅助人员的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和从业经历综述。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本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我所将聘请外单位具有专业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及我所领导、技术部门、行政部门、需求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考官。面试考官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2、面试内容 主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注重考察员工的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与分析思维能力、文体特长、求职动机与发展潜力等。 (五)体检和考察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者报到时需提交近三个月市级以上医院的招工体检报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即通知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用工方式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 四、相关待遇 1、一般聘用工作人员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核定工资,标准不低于企事业单位同类岗位待遇,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定合同,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 2、检验检测辅助人员实行保底工资+计件工资的薪资结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3、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6.5小时工作制;享受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每年均公费组织健康体检。 4、重视人才培养,每年均提供带薪培训、学习和技术交流机会,公派考取各类专业技术资格。 5、提供公平晋升渠道:综合素质强,能够与团队达成目标愿景的,可参与管理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能突出,能够在技术研究领域突破的,可通过技术岗位晋升。 6、优秀者可通过国家公开招考入编。 五、有关问题及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2、应聘者应在收到录用通知书后的两周内报到,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齐全,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或证件不全的我所可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3、将于2018年7月份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参与本次招聘考试,如考试合格,可作为我所储备人才,保留聘用资格至2018年7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可电话或邮件咨询相关事宜 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0473-3156700(传真);0473-3156710、13847314368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创业路13号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邮编:01600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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