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铁东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 全区拟聘用15名工作人员。由于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入户走访、信息核对等工作,特需聘用男性8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0年4月11日-1978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3、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具有四平市本市户口; 6、其他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影响期未结束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组织和参与宗教、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2018年4月13日16:30分截止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北一纬八马路铁东区政务大厅一楼A区左侧窗口。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小2寸近期免冠照3张(蓝底); (3)《四平市铁东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在四平市铁东区政府网站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5)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管理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 (1)社会救助窗口接待工作。 (2)深入到社区、村屯进行入户调查、信息核对等日常工作。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的管理 铁东区民政局与所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为一个合同期,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按照“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模式,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在乡(镇)、街道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同时接受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管理。 (三)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的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工资每人每月2200元,政府按政策为其缴纳除个人承担部分的五险。 四、考试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社会救助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试结束后将参试人员成绩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确定人选。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定总成绩合格线,总成绩总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分从高到低确定),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聘用岗位经递补仍有空缺的,由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织本次考试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聘用。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民政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违法违纪的或不适合社会救助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培训 (1)拟聘用人员在四平市铁东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2)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34-3672123 联系人:冯丹丹李锐鹏 四平市铁东区民政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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