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校级及以上专职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副)研究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设岗机构、聘用人员专业及研究方向、聘用人数等详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符合身心健康等要求的自主择业人员; (二)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心健康; (三)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团结协作精神;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良好的学习工作及科研经历;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科研工作; (七)受聘后需全职在本校工作。 三、岗位待遇 (一)“特聘研究员”三年聘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 在聘期内享受研究员岗位待遇,并可以此身份按要求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2. 特聘研究员实行年薪制,根据两档考核要求分为年薪30万元(税前)和年薪25万元(税前)两档; (二)“特聘副研究员”三年聘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 在聘期内享受副研究员岗位待遇,并可以此身份按要求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2. 特聘副研究员实行年薪制,年薪20万元(税前); (三)聘期内,受聘人如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其他人才计划,可按照规定申请高层次人才引进年薪,批准后签订聘用协议参照高级别标准,不重复享受。 四、岗位职责 (一)“特聘研究员”岗位职责 1. 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若需要,可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2. 在本学科领域努力开创新的学科发展方向,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标志性成果; 3. 申请年薪30万元的特聘研究员,需获得以我校主持或共同主持单位申报并承担的各级科研课题,在三年聘期内到达我校项目课题经费合计不低于600万元; 4. 申请年薪25万元的特聘研究员,需获得以我校主持或共同主持单位申报并承担的各级科研课题,在三年聘期内到达我校项目课题经费合计不低于500万元; 5. 完成岗位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特聘副研究员”岗位职责 1.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若需要,可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2. 跟踪本学科的前沿研究方向,在重大项目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发挥较好作用; 3. 特聘副研究员需获得以我校主持或共同主持单位申报并承担的各级科研课题,在三年聘期内到达我校项目课题经费合计不低于400万元; 4. 完成岗位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特聘(副)研究员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附件1中有关机构的联系邮箱中。标题请注明“应聘南京邮电大学特聘(副)研究员”。应聘邮件及附件大小请注意不要超过10M。附件包括:1、个人详细简历一份(需配照片);2、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取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或专著”,需提供校级图书馆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扫描件一套;“主持科研项目”及“公开或授权专利(第一发明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各机构联系电话、联系人。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办联系电话025-85866291,联系人:张老师。 原标题:南京邮电大学特聘(副)研究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南京邮电大学有关机构的情况.docx 南京邮电大学特聘(副)研究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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