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区东部教育水平,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品质教育·学在龙湾”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温州市龙湾中学、龙湾区新永强中学、龙湾区职业教育集团校、温州市第十五中学集团校(初中)、温州育英学校集团校(小学)、龙湾区第二小学集团校(河滨校区)和龙湾区第三小学等高品质学校。根据《龙湾区(高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温龙政办发[2017]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和校长共50名:其中省特级教师3名,省功勋老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正高级教师、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教师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20名,县(市、区)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区教坛新秀、市级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市优质课一等奖等以上荣誉称号教师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27名。选调岗位详见《龙湾区2018年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条件:省特级教师,年龄48周岁以下;省功勋老师、正高级教师、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等,年龄45周岁以下;其他类型的优秀骨干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5.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 三、待遇福利 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及待遇根据《龙湾区(高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温龙政办发[2017]91号)执行: 1.人才类别: (一)第一类人才。指省特级教师;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第二类人才。指省功勋教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第三类人才。指正高级职称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四)第四类人才。指具有博士学位,针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研究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明显的教育教学成果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等;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五)第五类人才。指市骨干教师、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三坛”骨干教师等,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安家奖励。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落地后,在我区中小学校担任教学一线工作的(名校长担任校长岗位、名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岗位的),按照人才类别依次给予第一、二、三、四类人才每人最高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20万元安家奖励。 3.住房保障。按照《关于完善市区人才住房政策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103号)和《关于印发<龙湾区(高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14]62号)等有关人才住房保障文件,为引进人才额外提供专项购房优惠、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租赁等政策支持。 服务年限及其他方面优惠政策和待遇按温龙政办发[2017]9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二)正式报名 1.时间:2018年5月23日-5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地点: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大楼10楼人事科(龙湾区行政中心西侧)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教龄年限、在编在岗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龙湾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联评,经联评通过后,取得相应的考核资格。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按实际报名人数及需求来确定,第四、五类教育人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选调名额,在总数不变情况下学科间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 六、考核程序 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等人员,经材料审核后,不再进行考核。其余人员需参加选调考核,考核形式、内容由龙湾区教育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入围人员 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等人员,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及岗位需求计划,直接确定为选调入围对象;其他人员根据考核成绩,分学科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咨询电话: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监督举报电话:龙湾区教育局法制监察科86387188 附件:1.龙湾区2018年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8年龙湾区公开选调区外优秀教师报名表 3.在编在岗年限证明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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