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吕政办发[2018]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的教师充实到市属贺昌中学、吕梁实验中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招聘44名教师,其中贺昌中学24名,实验中学2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2018年吕梁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和投身教育事业的思想;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大学本科阶段为2B及以上师范类院(校)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证; 8.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9.符合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6.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在2018年部分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领导组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吕梁人事人才网、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邮箱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职位表上各招聘学校的要求(见附件1),将个人简历投递到邮箱并注明所报学校、学科。 2.电话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电话(见咨询电话)和招聘学校报名。报名以后,应聘人员的电话须24小时开通,因关机造成通知不到责任自负。 3.2018年4月2日吕梁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面向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教师的预公告》后已经报名的,可不再报名,但需填报应聘学校及学科。 报名请写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学校和岗位(如:姓名+××学校+××教师)。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4日18:00前截止。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面试时,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需带上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条件资料(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相应业绩材料(获奖资料)、学业成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招聘小组收复印件),以及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18年吕梁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附件2),由审查人员在其填写的《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具备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职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面试前进行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面试由吕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2方可开考,如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达1:2,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对特殊紧缺学科的优秀人才,经领导组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由用人单位指定讲课题目,应聘人员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面试专家须5—7人,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面试时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教学技能、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全面了解考生在能力、态度等方面的情况。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见附件3。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取证截止日期2018年7月31日前)以后,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应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以后,就业之前不得再另报其他单位,否则根据就业协议明确的事项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体检 由招聘学校组织对入围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必须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重点了解其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和有无违法违纪现象),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学校对拟聘人员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招聘纪律: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相关待遇:一经录用,每人享受6万元的一次性安置补助,同时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三)注意事项: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须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学校。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学校无法联系应聘人员的;在招聘学校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2018年部分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领导组研究确定,并视情况通过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李老师:13393581918 杜老师:15340951616 吕梁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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