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画院是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常州画院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中国画创作人员。 一、岗位和人数 专职中国画创作人员2名,专业方向为中国画(人物画、山水画)。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创作和学术研究水平,美术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中国画作品参加过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并获优秀奖2次及以上; (五)中国画作品获得全国美展提名奖以上,或者获得百家金陵画展金奖,或者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gx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8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常州画院(常州市天宁区丹青路28号),联系电话:0519—88816677。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并提交《2018年常州市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5幅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中国画创作作品(6尺整张以上),专家评审委员会评估后退还; (4)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现场创作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创作作品评估 在现场创作考核前,对报名成功人员提交的作品提请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估,采用百分制无记名量化评分,综合评判报考人员的艺术水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现场创作考核资格。 (二)现场创作考核 主要考核中国画专业创作能力,现场创作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围绕岗位,由专家评审评委会对报考人员专业理论、素养以及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打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现场创作考核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常州市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全市高层次文化人才 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于引进的文艺名家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3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于引进的重点人才,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10万元的落户奖励。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236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9139、85682362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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