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余杭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12名(劳务派遣),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 | | | | | 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区网络交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 | | | | | | | | | | |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余杭区户籍人员。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好的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男女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政法街7号,区司法局政治处(三楼3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4、报考人员对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内容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后进入笔试、面试。 四、考试录用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基本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 2、面试。 根据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岗位1按1:2确定面试对象,岗位2、岗位3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人员不足对应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3、录取。 以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名额,按1:1的录取。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确定录取对象后安排体检,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及其它 1、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 2、录用后,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劳务派遣至余杭区司法局工作,具体岗位由余杭区司法局进行分配。 3、工资待遇:按照区财政局核准的额度执行。 联系电话:86224609 附件:《报名表》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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