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10人 岗位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6)热爱窗口工作,外在形象气质好,亲和力强,有一定的忍耐力及承受力; (7)工作严谨认真,态度端正,性格温和,综合协调能力强。 (8)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能使用电子办公自动化软件。 四、优惠条件: (1)学历高于大专以上者; (2)有一定的英语等级水平,能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自动化软件处理相关工作的;(需提供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3)具有一定的文秘工作经验或窗口业务工作经历者。(需相关单位或审批中心提供证明) (4)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薪酬: (1)上岗后,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2)相关薪酬福利标准参考2018年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 六、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 (3)资格审查 (5)体检 (6)公示聘用 七、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照等相关材料,现场填写报名表。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址:泰安市广生泉6号330室 报名电话:8728699、1596601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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