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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滨海县2018年校园招聘250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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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3 09: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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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滨海县教师队伍实际,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盐人社函[2018]70号),现就赴高校招聘中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名额250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2018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具体岗位及计划见《滨海县2018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2018年参加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本次招聘在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3所高校分别设考点,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一个考点并到该考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5日(具体考点设置、报名时间及地点见附件2)。每个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以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无法到现场报名者可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确保于5月2日前寄达),邮寄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见附件2。相关证件可先行提供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所有报名者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3.资格审核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各招聘职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考生于2018年5月6日上午(10:00-11:30)在相应考点的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6日下午,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于2018年5月7日上午8:30前在笔试地点公布。面试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体检和考察
面试全部结束后,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各考点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考察人选,并在面试地点即时公布。体检、考察分别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6.选岗和签约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选岗后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
7.公示
选岗结束后,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
8.聘用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8年7月30日前寄送到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邮编:224500)。7月30日至8月4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滨海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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