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并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镇江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小学教师41名,幼儿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10仅面向镇江新区2018年8月前毕业的省免费男幼师,应聘人员需提供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5月1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面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中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24日-5月25日。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其他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告。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制定,经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核准同意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方式为模拟教学和答辩(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与面试时间、地点一并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比例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社会发展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网站(http://jxqjy.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01-08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0825663(新区社会发展局); 监督电话:0511-83175019(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 0511-83378271(新区组织统战部)。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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