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14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以岗位要求为准)。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方式、时间、要求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 2.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要求 1.登录昆明人才网(http://www.kmrcjob.cn)(详见《网络报名的流程》附件2)——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个人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5.准考证由考生于2018年5月22日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30145。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分学龄阶段,本科为起点,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基础知识。 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2.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签署2018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验证期在2018年7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英语等级证书等; (5)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合格的同时收取面试费。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范围为初中相应学科,说课课题提前30分钟抽签决定。 3.面试相关事宜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教育局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嵩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嵩明县教育局:0871-67914846 嵩明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871-6792089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件1: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网络报名的流程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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