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之间出生)。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2018年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缴纳笔试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至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综合楼一楼104室(徐州西郊丁楼黄河北路西延长段,段庄广场站乘公交专线2路直达技师学院)。 (三)报名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核标准,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于5月12日前向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陈述申辩。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②《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持所在院校开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现场填写承诺书)。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现场报名结束后,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公告中规定的考试进度进行;岗位代码10-15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江苏徐州技师学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18年5月11日9: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地点同首次报名地点),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笔试费用;岗位代码01-09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核减或取消岗位,继续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条件不变),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达到开考比例后,由江苏徐州技师学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启动考试(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 4.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总分100分。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大赛项目指导教师岗位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 (四)面试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收取费用100元。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现场告知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从教能力与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说课、答辩、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教师岗位中,无人机专业教师、幼师专业教师(表演方向)、计算机网络管理教师岗位:笔试占40%,说课占30%,答辩占30%。汽车维修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烹饪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占30%,说课占20%,答辩占20%,专业水平测试占30%。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笔试占30%,说课占30%,答辩占20%,专业水平测试占20%。 3.技能大赛项目指导教师岗位说课占30%,答辩占30%,专业水平测试占40%。 4.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汽车维修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烹饪专业教师岗位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以及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岗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水平测试或说课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汽车维修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烹饪专业教师岗位和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以及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岗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水平测试或说课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汽车维修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烹饪专业教师岗位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以及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岗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水平测试或说课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咨询电话:85968021,85968023,联系人:宋老师,陈老师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596803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83732198 附件:1、2018年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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