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简称“省一幼”)创办于1950年1月,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下的事业单位,是一所占地23906.2平方米的全日制幼儿园。现有在托幼儿近千人,教职员工近两百人。1996年被省教育厅评为首批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06年被广州市教委评为广州示范性幼儿园。为了完善教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2018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有效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8日至5月10日,其余时间恕不处理。 (二)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 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应聘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到电子邮箱:syucai@126.com。报名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须附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4)从业资格证扫描件; (5)个人简历,应详细列明学历情况(所读学校、专业)、学习形式(统招统分、定向培养、在职学习)、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和主要社会关系等; (6)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个人著作和教科研成果、教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者,或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我院将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 五、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二)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0-83545611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 附件2. 省育才幼儿院一院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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