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特殊教育专业,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时间是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资格审查时间是2018年5月26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是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后,完整、如实填写《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将《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deyong15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2015届、2016届、2017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8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需在毕业离校前取得报考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程序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是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盲文和手语。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盲文占20分,手语占8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照手语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学校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 3.报名咨询电话: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346997。监督电话:2322432。 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