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钟楼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员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发[2018]1号)]精神,常州市钟楼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将面向本区在职聘用人员进行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并乐于从事幼教事业,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在钟楼区幼儿园累计工作时间满十年,且目前仍在钟楼区公办幼儿园任教。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9:00~~11:3013:00~~16:00 (二)报名地点:钟楼区幼教管理中心(金色新城53幢旁)二楼。 (三)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与复印件、任职单位出具的《幼儿教师任职证明》(附件一),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二)。 (四)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题活动设计、案例分析。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成绩将在钟楼教育文化体育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钟楼教育文化体育网上公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现聘用单位提供考察意见,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制度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结束后不再递补。 因本人原因,报名后未参加考试、体检与考察、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咨询 本次招聘由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钟楼区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钟楼区幼教管理中心0519-85227318。 监督举报电话:钟楼区教育文体局办公室0519-88890540。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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