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天门中学位于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是一所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级中学。学校创办于2001年,占地面积84042㎡,现有教学楼3栋,办公楼1栋,科技楼1栋,学生宿舍楼2栋,师生食堂4个,塑胶田径运动体育场1个,标准篮球场5个,标准排球场2个。学校办有高中3个年级,共36个教学班,学生总数为2088人。现有任课教师166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中学高级教师40人,中级教师110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家界市永定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校发展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共计3名。详情见《2018年度张家界天门中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三)区内在编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5、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6、现役军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张家界天门中学全程参与。 报名起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744-8596889、0744-8596586。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2018年度张家界天门中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2份(附件2)。 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需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50kb以下)、《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1275283619@qq.com。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能力,采取专业答辩、技能测试、试讲等有效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环节。 3、体检、考核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未达到60分的不参加递补)。考核考察重点是对拟引进人才的适岗能力和遵纪守法情况作出结论。 4、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报经区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签订最低服务5年合同,违反最低服务期限规定的,追回在职期间发放的用于人才引进的待遇,并缴纳违约金。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在缺乏同等条件竞争者的情况下,可免考试环节直接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等程序。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择优按程序公示和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职级待遇。通过公开引进新进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二)住房保障和安家费。 1.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提供95平米住房1套(按6000元/平方米价格货币化,购房后分5年发放);发放安家费5万元。 2.引进重点高校(双一流大学或“985、211”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3万元;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辖区内购房,凭购房合同及房产证领取购房补贴5万元。 3.引进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2万元;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辖区内购房,凭购房合同及房产证领取购房补贴3万元。 (三)生活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重点高校(双一流大学或“985、211”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区就业的,由人才引进单位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规定协助其就业;对引进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区入学的,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五)医疗服务。由人才引进单位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 五、有关纪律要求 1、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拟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情形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4、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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