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招考新任教师2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文件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闽侯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 1.招考人数:汽车专业教师2名。 2.招考对象具体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专业要求:毕业生所学专业为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汽车维修服务、汽车维修职业教育等相关专业。 4.招聘办法:面试考核(编写教案、片段教学、现场回答、技能测试)。 二、报名办法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1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二楼203室),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照、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一份(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未经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 (三)招聘岗位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面试成绩应达80分以上(百分制)方为合格。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 三、照顾政策与服务年限 1.参加 “三支一扶”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并符合招考条件的按省市规定予以加分。加分材料5月11日前提交。 2.985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10万元;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5万元。服务期不足5年,如数退回安家补助费。 3.服务年限:今年招聘的2名正式在编教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总成绩第2名需入编实验中学,待闽侯职专有空编时调回),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足5年的需缴纳违约金壹万元。 四、面试时间 5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地点 闽侯县中等职业学校 六、咨询电话 0591-22986401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原标题:闽侯县教育局关于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招聘教师现场报名表 闽侯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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