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常州大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岗位1,男性9人(入住男生宿舍) 岗位2,女性9人(入住女生宿舍) 二、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愿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毕业院校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本科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的,本科毕业院校按照国内就读高校认定);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者的气质形象,应聘者出生日期在1991年1月1日以后; 6.同等条件下有主要学生干部或专兼职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7.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登陆常州大学辅导员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http://39.107.112.36:88),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下述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③主要学生干部证明;④本科毕业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证明(学校主页简介截图);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⑥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⑧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之前,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 3.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和面试(满分为100分)。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4.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验单项评分低于60分者、第二环节论文写作和面试考核任一项评分低于70分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替补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专职辅导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学生处、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0327或(0519)86330024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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