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8]68号)和《普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普教发[2018]62号)文件精神,现将镇沅县2018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的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2018年镇沅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5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5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地理1名),小学特岗教师10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1988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镇沅县各学科教师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2018年毕业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除外);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三、报名要求 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5月8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周末除外)。 咨询电话:0879-5813451联系人:罗静 2.准考证打印 (一)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以《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为依据,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3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 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7月10日。 查分时间:2018年7月12前。需查分者,于2018年7月11日到镇沅县教育局人事股登记,由县教育局统一报省教育厅进行查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需对报考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但到聘用时必须出示原件方可聘用)、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一式二份)、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请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从同一岗位同一学科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以分学科说课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粘贴向社会公布。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批、聘用 体检合格后,通过镇沅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六、待遇 聘用后三年内的待遇按云南省特岗教师有关规定执行,三年期满后自愿留任的,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请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在公告中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凡已录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学校报到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3.在招聘工作中,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镇沅县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4.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省、市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云南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群众等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9-5813950 特此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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