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黔南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服务办法(试行)》(黔南委办字[2015]95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第一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推进人才强县,计划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0名,现发布招聘简章。 一、人才引进原则和程序 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公开引进人才工作按照编制计划、发布公开引进人才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计划引进人数 罗甸县第一中学2018年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名。具体职位详见《罗甸县第一中学2018年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报考岗位所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2018年5月19日,为黔南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8年3月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人才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毕业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5月2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行政楼西楼。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罗甸县第一中学2018年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和《职位表》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罗甸县第一中学2018年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其余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职位要求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未将《报名表》)交到报考职位指定报名处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出现弄虚作假、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此次人才引进考试采取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试教)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试教)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试教)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试教)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招聘职位面试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自签订《就业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参加其他地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其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视为无效。 《就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人社部门行文聘用前申请解除《就业协议书》的,按签订的协议规定办理;人社部门行文聘用后将按新的聘用合同规定执行。 七、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须报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放弃体检、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将按空缺职位考生面试(试教)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招聘方案”“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到2018年8月1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罗甸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按本方案规定程序执行。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新聘用人员在罗甸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罗甸县教育系统或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若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或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按罗甸县有关政策执行。 新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身份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及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发布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上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人才引进单位或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四、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617710(罗甸县教育局人事股) 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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