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关注我市教育发展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市县级部门及乡镇(街道)人员、新闻媒体人员、老教育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下),在阜阳市居住满3年以上,热心教育事业,拥护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参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 2.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履行监督员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正直,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工作责任感强,敢于善于监督,并具有从事教育政风行风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和必要精力。 4.具有一定的政策、法规知识和文字表述能力,能对全市教育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情况,客观公正的反映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从阜阳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www.fyedu.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报名表格进行填写,连同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发送至电子邮箱:fysjyj@sina.com,或将纸质版邮寄信件至: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二楼201室机关党委收,邮编236031,联系电话:2197228。 四、选聘方式 市教育局将统筹考虑报名人员年龄结构、学识水平、工作履历、地区分布、专业知识、特长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后,组织考察组到初选人员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择期召开会议、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监督范围 市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及各级各类学校。 六、聘期 聘期为3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期间如不能正常参加政风行风监督活动,或不宜继续履行政风行风监督工作,经研究,可提前解聘。聘期届满,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经研究,可以续聘。 原标题:阜阳市教育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通告 点击下载>>>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通告.doc 阜阳市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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