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依照《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穗教发〔2017〕91号)(见附件1),现面向全国从广州市外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条件 本次拟引进优秀人才111名。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402/2632488.shtml)。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应聘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或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 2.省级名校长或名教师,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副省级城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3.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4.多次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5.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地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人才。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广州市2018年引进第二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2)。 如果确定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70周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 1 年。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0日—2019年5月9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邮报名的形式。具体报名电邮、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报名电邮的名称请根据“报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格式填写,并将《广州市2018年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见附件3,本人报名登记表的名称请根据“报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格式填写)和本人所获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作为附件。 三、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电邮材料所提供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报名者列为候选人。 四、资格审查 通知候选人来广州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候选人保证个人通讯顺畅。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入面试。 (一)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 由专家对候选人个人资历、教育教学经验、教育管理经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七、考察 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后,到人选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前考察人选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 八、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办理调配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递补。 引进的人员可享受《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相应的福利待遇。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应聘人员报名前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所报职位已经招满。如该职位已招满,广州市教育局及各区教育局将与报名者洽谈调整新职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宋老师020—22083743。 原标题:广州市2018年引进第二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广东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docx 2018广东广州市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018广东 广州市引进第二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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