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昆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中心下属1个分中心、16个管理部(其中县市区管理部10个)。 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昆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中心机关在昆明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3楼,下属机构分别分布在昆明市全辖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铁路和石油)。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流程 1、登录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没有注册过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有效的邮箱地址(今后如果登录密码丢失可通过此邮箱进行密码重置),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此用户名可用于报考网站上的各类考试,一个用户名可同时报考多项考试,但只能在一项考试中报一个名。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30145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考试服务”连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考试公告》、《报名须知》,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4、提交审核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5、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报考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如果审核通过,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如果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缴费时间:缴费与报名在同一时段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但有时可能会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缴费系统确认滞后,但最迟会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缴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缴费时,请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进行人工对账,联系电话0871-63330145。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7、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6月25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8、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四)资格审查 由中心负责。专业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设置。2018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6月25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参见附件1《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3、考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为1:3,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资料:《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兼资格复审表)》、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原件)、其它相关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验原件)。 资格复审由中心人事处、监察处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的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中心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0871-6739954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71-63192326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处:0871-63164499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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