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服务非公企业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23-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身体健康,热爱服务企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表);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青秀区工商联编外人员共2名,其中:综合文秘类岗位2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5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0楼工商联办公室1016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工商联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表2(粘贴相片);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考试。 2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邀请城区纪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笔试内容:应试者综合能力、基本公文写作。 3、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邀请城区纪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考察: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分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报城区人社局审批,按程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聘用及管理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统一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核定:月工资235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并按相应工作年限调整工资。 五、其他 联系人:唐秀斌、虞青电话:5826636 南宁市青秀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