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性质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制。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道路桥梁、房建、土木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5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建筑工程、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如具有中级职称、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5月20日); 3.身体健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2.报名地点:报名者可于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滁州市琅琊区规建局办公室(琅琊新区政务中心13楼1323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陈主任,联系方式:0550-302450913605501697 3.报名材料: ①《滁州市琅琊区规建局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可从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获得奖学金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实绩工程相关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实绩证明材料。 ④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的工作实绩材料。 ⑤个人签名确认的服从招聘工作安排的承诺书(见附件2,可从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⑥个人签名确认的报名材料清单。 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件备审。 4.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专业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三)招聘方式 按照规则前置的原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于报名开始前集体研究制定本次公开招聘比选办法。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比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名名额未达到比例的全部纳为体检对象)。由此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专业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作风情况和廉政情况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 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滁州市琅琊区城乡规划建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待遇 采取企业化用工方式,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如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关系。正式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滁州市琅琊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按规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年底由滁州市琅琊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4509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滁州市琅琊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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